1.電池(鋰電池為主),特別是純電池 / 充電寶裸寄、汞電池
2.油漆(塗料)
1.武器、仿真器械与管制器具,各类枪支、弹药、手雷、火药;仿真枪、BB 枪、电击棍、甩棍、指虎、管制匕首、弹簧刀、弓弩;军警制服、警徽、手铐等警用装备。
2.违禁精神、麻醉类药品与剧毒物,鸦片、大麻、冰毒、止咳水(含可待因 / 麻黄碱)、安定类镇静药;砒霜、氰化物、各类烈性农药、有毒化工废料、生化病菌样本。
3.货币、有价票据及伪造品,大量人民币 / 外币现金(电商货物渠道严禁邮寄现钞)、假币、盗版票据、假公章、假证件、伪造品牌防伪标。
4.涉密、违规音像文字资料,含有反动、分裂、淫秽、邪教内容的书籍、光盘、U 盘、海报;涉及国家机密的图纸、文档、测绘资料。
5.文物、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,古董文物、古钱币、出土器物;象牙、犀角、野生石斛、沉香、穿山甲、野生海参、保护类兰花、原木及未检疫木材。
6.侵权盗版商品,仿牌箱包、服饰、手表;盗版影视光碟、破解软件、盗版图书、无授权周边,一经查验直接没收货物并罚款。
詳細請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-海關法規、內地禁止进出境物品表(海关总署令第43号)
澳門司警及內地緝私部門己與業內各大商戶溝通及設立通報機制,如發現疑似武器配件、粉末、藥草、藥物、詐騙用品將移交個案進一步調查,請各位用戶注意。
1.懷擬侵權、盜版及假冒品(如高仿Nike、Adidas的運動鞋等)。
2.藥品或藥性產品、麻醉品與精神科物質。
3.化學品、氟化物(包括"雪種")。
4.無線電接收儀器。
5.違禁武器及藥物(任何火器、槍械、毒氣或麻醉氣體噴霧器、電槍、刀劍等利器、手榴彈或有關之攻擊性工具,均視為武器,連同其使用之彈藥)。
6.瀕臨絕種動植物(任何瀕臨絕種動植物,不論是否活生、死亡、其標本、身體部份或衍生物)。
7.易燃易爆物品(包括氦氣瓶等)。
8.動植物、各類食品。
9.香煙、酒及含有酒精之飲品。
10.粉末/液體。
11.平衡車。
12.藥物/中藥。
13.黃金及流通貨幣。
詳細請參考 澳門海關-報關清關